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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证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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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国际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它最早产生于美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违法搜查、扣押的物证依法应予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而在英国1779年的女王诉桑案件中,强调了排除非法证据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沉默权,免于误导陪审团的思想和引起偏见。在英国1791年《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对被告人“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提出自白排除旨在防止白白的虚假性,
作者 辛庆玲
机构地区 青海省委党校
出处 《青海检察》 2011年第3期54-56,共3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台]陈朴生等.《比较刑事证据法各论》汉林出版社1984.年版.
  • 2赵德云.《对非法取得的刑事证据材料排除之比较》,《刑事法律问题专题研究》,群众出版社1998年4月版.
  • 3陈瑞华.英国刑事证据法中的排除规则[J].人民检察,1998(8):60-62. 被引量:10
  • 4宋英辉.《非法证据排除》,《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共引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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