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现金一现金流量模型为基础,用1998-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环境规制对重污染行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使重污染行业中央国企的融资约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在股权融资规制阶段,重污染行业地方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状况得以显著改善,而在此后阶段,这种改善局面有所减弱;重污染行业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状况及变化正好与地方国有企业的表现相反。本文进一步从银行长期借款增长率角度证实了上述结论。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6-150,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