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管理改革对于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强化科学管理、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业务统筹、推进自身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检察机关统一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案件管理部门,履行十项具体职责,通过构建案件程序管理、案件审查督查、案件运行分析评价、检察业务考评指导等案件管理四大运行机制,实现"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五项工作目标。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9-43,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