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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碧汞中毒案”主犯终审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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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雪碧汞中毒案的女主角刘晓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获刑。法院驳回了刘晓静及为她出谋划策的同伙保安高星原“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晓静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星原有期徒刑5年。市一中院终审认为,刘晓静和高星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7期61-61,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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