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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能否享受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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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李某,女,35岁,于2007年1月到某家私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后,李某因病常请病假,后被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精神疾病。在医疗期满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作者 袁建文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7期55-55,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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