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考核是中国检察机关管理体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考核,检查、督促、完善检察工作,实现检察工作科学、高效发展。但囿于中国传统行政考核机制思维定势的影响,目前检察考核机制仍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设计,一些影响考核的因素没有得到充分考虑:如行政体制影响下的提拔式用人机制、中国"熟人社会"的特有国情、不同岗位考核标准的差异性、部分考核主体缺位等。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检察干警工作积极性和潜能的发挥,因此亟需完善。
出处
《社科纵横》
2011年第6期63-67,共5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0年度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与着力点"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