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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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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喷水灭火产品、消防水带、火灾报警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灭火剂产品、消防装备产品、建筑耐火构件等7类31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此举旨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消防安全。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1年第14期29-29,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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