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高校人事改革属于渐进性改革,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人员淘汰也会使"幸存"教师出现如同企业裁员中的"幸存者综合症",具体可以表现为幸存教师工作不安全感增加、工作满意度降低、积极性转移,同时组织信任感和组织承诺复杂化、原有心理契约改变。学校组织应采取制定改革纲要,规划远景,明确改革基调,引入变革理念;建立全面沟通的信息渠道,明确改革领导的责任,保证改革的程序公正,确定教师参与的合法性;建立"增值性"的心理契约以及制定以人为本的改革措施等途径来减少幸存者综合症对改革的消极影响。
出处
《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版)》
2011年第7期69-7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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