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基层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对举报人所处境地非常同情、对当事检察院所处尴尬局面非常无奈的同时.仔细思索何种原因使这当事双方都处在这尴尬的局面之中,笔者认为,主要是国家法律对举报人和证人的保密权利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我国举报人和证人权利的法律缺陷 近年来.我国开始注重对证人权利的保护。虽然没有专门的证人保护法,但也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了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肋、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
出处
《活力》
2011年第11期27-27,共1页
Vi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