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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影象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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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们习惯于把电视摄象分类为新闻类、艺术类和纪实类,这只是划分了电视摄象的工作领域,强调了其主要的社会功能性。本文阐述和强调的是,电视摄象的任何类作品,都必须具有表现力,才能够感染人和打动人,才能真正有力地发挥其社会功能作用,而这种表现力,就是作品的情感性。具有强烈情感性的电视摄象作品,就具备了超越时空的价值,这种作品不被分类所囿。
作者 陈元
机构地区 江西电视台
出处 《南昌高专学报》 2011年第3期154-155,共2页 Journal of Nanchang Junior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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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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