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和微观金融风险管理,其是具有区域性的中观金融风险管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对象包括总体性因素和个体性因素两方面;管理主体包括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管理目标包括对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的总体性因素进行管理的宏观目标,和对区域内金融运行进行管理的微观目标两个方面。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作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两级主体,可实施的监管策略各有不同。中央金融监部门的策略主要包括:实行差异化区域金融管理、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策略主要包括:加强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职能、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等。
出处
《海南金融》
2011年第7期25-28,共4页
Hain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