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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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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6月,我将一辆摩托车卖给了王某,价格是3000元,当时只付了500元,还有2500元写了欠条,定于8月份还清,但是到8月初,王某就因诈骗犯罪被逮捕,我到王某家索要欠款,他父亲却说,“法律规定‘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现在我儿子已经被法办了,你还要什么钱!”请问,他的这种说法对吗?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南方农机》 2011年第3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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