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对腐败的监督一直是我们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治理日益加剧的腐败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相应地制定了监督激励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并未起到显著效果,却形成了制度激励悖论。官员与监督者在经历了政策出台初的短暂博弈后,恢复原有均衡。要打破这一均衡,必须从制度层面上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构建,改变博弈各方的收益结构、信息结构等,才有望建立科学有效的最优均衡。
出处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4-7,共4页
Journal of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