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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等四部委: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门最近联合发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将面临禁止“上路”。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出处 《创造》 2011年第6期8-8,共1页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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