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高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开纳入了参照执行范围,高校信息公开是适应学校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自身工作效率、革除公权力异化现象及提升高校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需要。高等教育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必须要立足于大学生受教育权保护,首先要制定全国统一立法,还要转变政府职能,以合法、合理地规制高校公权力;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规范化信息公开程序;打造高校信息公开责任和监督机制,并兼顾学生隐私权保护。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122-126,共5页
Journal of Liaoche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