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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村务契约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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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级事务管理如何实现依法民主,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在扶贫工作中探索契约化管理,2008年将契约化经验推广到村级事务管理,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村级事务依法民主管理的新途径。2010年赤峰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在全市全面推广村务契约管理。2011年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连辑指出,阿鲁科尔沁旗将契约化引入村务管理的经验,为全区“难点村”治理、改变农村牧区落后面貌探索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全区各地应认真加以借鉴并结合实际予以推广。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在内蒙古调研时也对村务契约化管理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作者 蔡常青
出处 《村委主任》 2011年第13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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