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当前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人们普遍提出了异体问责的主张。同体问责是必要的,但同体问责的弊病既是客观的事实,也是制度决定论及想象的结果。无论是同体问责还是异体问责,都面临着制度虚置和行动者缺席的问题。推进行政问责,发展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非常重要,但行动者是能动性的要素,必须要寻找激励行动者的方法,激活潜在的问责者。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56-59,共4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民问责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号:09CZZ03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公民网络问责:案例跟踪与制度研究"(项目号:10YJA81003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