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模式制度的繁简程度、实施成本以及对分级财政特征的体现是各不相同的。并不存在某一种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模式绝对优于另一种的情况,有的只是某种模式更适合某个国家特定时期社会经济状况的情况。以共享税为主体的税收收入划分模式,是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地区间财力差距不断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横向财政平衡目标的实现和减少体制运行中的摩擦,都要求改变目前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过分依赖税收共享的格局,转为实行以划分税种为主体的模式。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9-23,共5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CJY05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0090216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