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17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针对利比亚的《第1973(2011)号决议》,授权联合国会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但排除一切形式的外国军事占领以使利比亚平民免受武装袭击的威胁。然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部分成员国在随后发起的针对利比亚的一系列军事行动超出了《第1973(2011)号决议》的授权范围,违反了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以及国际人道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国际不法行为。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04-109,共6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