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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推教育消费券补助低保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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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斯喆)福建省教育厅首次将补助以教育消费券的形式呈现。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的孩子上幼儿园每人每年可领取千元的“保教费补助券”,孩子每学期注册入园时,家长可持有效“城乡低保证”等证件向幼儿园申请。申请的“保教费补助券”可直接用于缴交幼儿保教费和伙食费。 此次教育消费券由政府埋单,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到幼儿园,将惠及在全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上学的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
出处 《中国教师》 2011年第12期4-4,共1页 Teacher’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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