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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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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缺陷医疗器械实施召回是国际惯例,对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体现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监管实际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1年5月20日发布,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 《中国药房》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8期2684-2684,共1页 China Phar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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