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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工企业随意超“三性”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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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广州市总工会研究员谢建社说,劳务派遣普遍存在超“三性”用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以下简称“三性”规定)。然而,目前不少企业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违反“三性”规定,随意扩大使用劳务工的范围和要求。
出处 《企业研究》 2011年第7期6-6,共1页 Busines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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