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当前,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了政府主导失当(主要体现为政府越位)的情况,政府越位容易导致农民主体缺位,农民主体缺位更促进了政府越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需要对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调适,采取有效措施对二者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进行纠偏和复位。
出处
《理论研究》
2011年第3期53-56,共4页
Theoretical Research
基金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新农村建设中的政府越位与主体缺位"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SC10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