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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后羁押期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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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公安机关以发现新罪名为由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并继续侦查时,因无法律依据,应当不予批准。
作者 毕敏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2期9-10,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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