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始于上世纪末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了高等学校学生自主意识的提高。这种变革,导致了以校内学生为主体的校内纠纷逐渐显化,类型也在不断扩展之中。面对高校学生纠纷的日益显现,高校自身固守管理者姿态的"强硬"回应,抑或步履蹒跚之变革,均难以与校内纠纷解决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相反却促使高校学生校内纠纷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学生长期隐忍下所造成的人格变异;另一则是迈向法庭的公开抗争。显然,此种结果既不利于高校人才之培养,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故而,畅通高校学生维权之途,建构一种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出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19-122,共4页
Journal of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HB09BJY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