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1月1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办法》规定,总质量超过3500kg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为进一步做好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2011年2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出处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11年第7期19-20,共2页
Auto Maintenance & Rep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