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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机动车维修企业将统一启用新版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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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贯彻实施工作通知》、《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的规定,丹阳市运管处开始对全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新版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换发,该工作预计将于今年9月前完成。
作者 贡忠云
机构地区 丹阳市运管处
出处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11年第7期90-90,共1页 Auto Maintenance & Rep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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