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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公司应引入外部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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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控股公司不属于一个有着严格定义的法律术语或专用名词等,在不同的地方,它的内涵不尽相同。本文中的国有控股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政府持有该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或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在法律上可采取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三种形式。
作者 刘承通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1年第7期41-43,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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