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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三方利益的平衡点——平原、武城两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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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指结合新农合制度建设,改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实现从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步转向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省卫生厅于2010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步走的改革目标:2010年,选择商河县等26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2011年,
作者 梁海柱
出处 《山东卫生》 2011年第6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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