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企改制后的出版社,不再是事业单位,不再是主办单位的来稿加工厂,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此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企业利润的源泉,出版社作为一个大社会的经济组织,必然要做好“企业公民”,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出处
《编辑之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25-28,共4页
Editorial Friend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转企改制后出版单位的社会责任研究>(09BXW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