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国用工制度的重大改革,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使我国的用工制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不管是用工企业还是劳动者都需要依照合同来履行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法律义务。但当前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企业管理体制相对僵化或者是有章不循、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人事管理的意识也比较淡薄,再加上企业缺乏劳动纠纷的处理经验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但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形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而在我国《劳动合同浦》不断完善和企业发展的新形势之下,努力降低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成为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以下主要围绕这一问题进行相应的分析与阐述。
出处
《管理观察》
2011年第18期110-110,共1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