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告创意常常被认为是广告运作的中心环节,广告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无论是在其内容还是其艺术表现形式方面都谈不上是一种创意。从历史的发展看,创意也不天生就是广告人的核心价值观,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广告仅仅是"广而告之"的信息告白,直白地把产品的消息传递给消费者。创意也不是广告的天然属性,直到20世纪60年代,创意才成为广告的代名词。事实上,广告创意的理念是在广告行业专业化的进程中渐渐确立起来的。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广告从业者必须为自己划定专业主义的边界,建立专业的核心理念,相比之下创意是最合适的。一旦当广告创意成为了广告行业的专业意识形态,它就偏离了其词源的意义而变成了弘扬消费主义的促销活动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出处
《新闻大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4-78,88,共6页
Journalism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