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深入,金融等市场将面临着开放的巨大压力。本文通过对美国、新加坡等国金融市场准入立法模式及其具体法律措施的研究,结合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实际,得出了几点启示:在近期策略上,我国应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进行适度开放,对我国金融业实行一定程度的保护; 在长远策略上, 则应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增强国内金融业的竞争力,并建立健全法制保障,使我国金融开放能健康、有序运行。
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6期36-40,共5页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