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期违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际公约普遍接受的现代合同法上的重要制度。在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我国首次将预期违约制度纳入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平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正确理解预期违约的价值取向,科学认定预期违约的形态,对于进一步完善预期违约的救济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分析了预期违约的基本特征与构成条件,以及在出现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预期违约制度提出建议。
出处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报》
2011年第3期40-44,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Xuanwu Hongqi Spare-Tim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