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拒供在强制型取供机制之下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实践中,公安司法机关已经形成了对口供的过度依赖,导致"无供不能定案","无供不敢定案",甚至"无供不会定案",从而影响了拒供案件刑事追诉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只有树立对口供的证据及诉讼价值的正确认识,改革刑事取供机制以从制度层面转化被追诉者的拒供动机,并在各个诉讼阶段注重发挥证据体系尤其是间接证据组合的作用,才能真正减少拒供现象,高效解决拒供案件。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77-85,共9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