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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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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资本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认股出资是公司设立行为的重要环节,股东违反出资应为其出资瑕疵的行为承担责任,对足额出资的其他股东为违约责任,对公司为侵害财产期待权的侵权责任。本文以新《公司法》为依据,就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态、责任的承担、以及未出资股东相关权利的行使做以简要分析。
作者 严乐 刘善亮
机构地区 长安大学
出处 《大观周刊》 2011年第1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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