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60年来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呈现出清晰的脉络,社会保险的责任主体扩大至国家;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但仍然处于低级发展阶段,存在诸多不足。这些不足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坚实的基础与正确的价值指引。在未来的社会保险立法中,要遵循普遍性原则、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立法价值指引,以落实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为目标,对"社会保险"进行界定,着力于构建层次清晰的社会保险责任体系,并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转续的全国统筹。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11年第8期99-103,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