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相对完备的时期,以唐律为代表的法典,体现了当时立法的主要成就,并为后代所借鉴。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基本指导思想下,刑事诉讼方面已经开始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对这些制度的研究和探讨,可以从一个断面剖析唐代对司法的管理机制,以利于更深入全面地开展对唐代司法管理的研究。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79-84,共6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