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权式改革分为经济性分权和行政性分权,经济性分权在改革初期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城市改革尚未启动时有效地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行政性分权使乡镇企业获得了更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行政性分权,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迅速获得农民所表达的利益诉求并做出反应,并在晋升激励下积极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垂直竞争关系会导致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行为。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第4期63-67,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