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整个社会人群来说,我们很难查明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率及致死率的确切数字.迄今为止,一切关于这两个数字的资料都是人数有限的某一地区的非精确统计数据,且各家数值相差很大.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大多数为10%~20%;老年病人门诊用药的ADR发生率为2.2%~50.6%,平均为22.2%,明显高于其它年龄组;药源性死亡占住院死亡人数的3.6%~25%;国家卫生部ADR监察中心朱永珙主任推算,我国每年至少有250万人因ADR有关原因而入院,其中19.2万人死亡.近几年来,我国ADR监察工作已逐步展开,但投入的力量与此项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相比尚嫌不足.在此,愿提供以下资料与看法.
出处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
CAS
1999年第4期197-202,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oepidem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