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2010年底,天津市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5万家,其中规模以上达到2万家,占全市经济比重越来越大,在稳定经济、吸纳就业、扩大出口、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普遍缺乏可以充当贷款抵押物的不动产,也就是银行通常所说的有效担保、第二还款来源。因此,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体系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2010年初,银监会、财政部等七部委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此后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地方融资性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免征营业税以及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核奖励等多种方式,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服务能力。本文就完善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提出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