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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一个尚不掌握国际经贸规则主动权且迫切需要外部市场的后发国家而言,为了给本国外经贸创造更加平稳可靠的发展环境,在总体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接受少数不平等条款,但是,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永远忍受不平等条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撰文称,中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应对贸易争端的成败形成强烈反差,折射出世贸组织内部成员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待遇。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5期8-8,共1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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