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犯罪的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对刑法的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定罪量刑。面对各类犯罪几经严打依然高发如旧的状态,中国社会极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检疫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犯罪预防机制。因此及时调整现行的刑法学与犯罪学相互分离的现象,构筑刑法学与犯罪学整体相互联动的刑事犯罪学,是中国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政治需要,是中国社会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的自然要求,是中国社会通过历史反思对历史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的必然趋势。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2-20,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刑法学(S3090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