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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免征范围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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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6月15日,《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将车船税免征范围做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同类车辆税额减半。机场、港口内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5年内免征。对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
出处 《商用汽车》 2011年第12期12-12,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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