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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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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二、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8年-2010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出处 《中国贵金属》 2011年第7期11-12,共2页 China Preci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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