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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过错造成单位损失,要赔偿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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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07年7月13日,南京某旅游公司驾驶员朱某驾驶该公司的客车行使至南京市恒山路路口时,与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胡某相撞,造成了胡某和其搭载的乘客王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朱某和胡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事发后,
作者 杨维松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1年第7期59-59,共1页 Country Agriculture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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