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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律师与法院院长的艳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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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4月中旬,原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因涉嫌受贿36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这位拥有博士学位的副院长最抢眼之处不在于其满腹经纶著书立说,也不在于与娇妻员小丽在捞钱上比翼双飞,
出处 《检察风云》 2011年第15期28-2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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