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确立了"三权分立"政治体制。俄罗斯联邦检察权的配置与前苏联"议行合一"体制下的检察权配置有着很大的区别。以1991年《俄罗斯联邦司法改革构想》为先导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得检察机关的权限得到了具体化。我国应借鉴俄罗斯检察权配置的多元化理念,合理配置我国检察权的权能,赋予检察机关一般监督的职能,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在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检察权的行使方式提供法律依据;弱化检察机关在诉讼中权力,促使检察机关从实体性监督转变为程序性监督。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基金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研究--兼谈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监督范围"(09YJC820022)
2009年广州市市属高校学科共建项目"中俄民事检察制度比较研究"(09AC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