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发现宁波、嘉兴在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上有不同的成功做法,但两地在资金、土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流转法律程序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因此,为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建议在规划、融资、用地来源、农民就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供借鉴。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1年第7期20-22,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浙江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新途径研究"(项目编号:2010B68)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