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逐渐废弛,村民自治成为中国农村的一项基层民主制度。村级基层组织是村民选举产生的自治管理组织。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表明:一方面,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已经形成基本框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一方面,其制度化水平、主体观念、民主能力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村级基层组织自治功能的进一步强化和管理人才、农民自身民主能力的提高。从根本上说,有赖于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现代转型。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96-99,共4页
Socialism Studies